【轉知】教育部 辦理「第十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」,敬邀本校教師踴躍參與。

一、 依據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114年12月29日公益星行字1140966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檢附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公文及「第十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」各1份,惠請於115年5月31日前依該活動規定踴躍報名參加。
三、 如有相關洽詢事宜,請逕洽「三好校園實踐學校」工作小組楊媛甯專員:
(一) 聯絡電話:(02)2762-9118
(二) 電子信箱:purelandshw01@gmail.com
(三) 地址: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